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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風詩十篇 治風詩五篇 其五
其五
至理
(747年)
唐 ·
元結(jié)
四言詩
古有理王,能守清一以致無刑,故為《至理》之詩一章三韻十二句
理何為兮,系修文德。
加之
清一
,莫不
順則
。
意彼刑法,設以化人。
致使無之,而化益純。
所謂代刑,以道去殺。
嗚呼嗚呼,人不斯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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